声明人:李俊明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以及“决心书”、“保证书”和“悔过书”,全部作废。以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精進实修,早日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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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4/1251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