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花香
99年7.20以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做好自己应该做好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4/12518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