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子旺
2001年底,我被邪恶逼迫洗了脑,在派出所写了“三书”,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情。声明:我所写、所做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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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5/1252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