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士军、张士清、李万林
在中共恶党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签的字,严正声明作废。从新做好。弥补过失,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5/1252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