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芳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“五书”,全部作废。我要从头再来,坚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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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5/1252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