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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尹丽敏 99年7.20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交了二本大法书、一盒录像带,再后来又把洪法时的横幅也剪掉扔了。通过学法我认识到这是对师、对法的极大不敬,是犯大罪。严正声明:我所做过的违背大法的一切作废。感谢师尊给我一次赎罪的机会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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