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仝咸民
99年7.20中共恶党封杀法轮大法后,我曾应单位要求交出了一本《转法轮》和一些大法资料。给大法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严重损失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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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6/125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