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玉
本人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开始迫害大法时,交了书,说过“不再炼功和不再去北京”的话,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做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6/125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