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清华
99年冬,我配合单位领导写了“自己从来没炼过功,也不去北京的保证”。真是对不起大法、更对不起师父。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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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6/125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