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志春
99年7.20后,我违心的向邪恶写了“不修炼的保证”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写的“不修炼的保证”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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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6/125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