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小兰
我是99年得法的。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,很后悔。在此严正声明:自己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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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6/125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