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丽英
以前我学过法轮功,的确很好。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被迫写了“悔过书”。很对不起师父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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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6/125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