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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玉华

    我从九八年八月份得法,得法后一直在看书学法,可是没到一年大法就遭到迫害了。由于自己的文化浅,学法不深,还有许多的执著心没有放下,遇到事情没有向内找,听一些邪悟的人的胡说,当时自己也在疑惑,那些日子心里七上八下的不安,和同修切磋说我什么也不怕,就怕悟偏了,真就悟偏了。

    这时街道主任找我说:你到派出所去一趟,我去了,管我段的民警和我说,叫我写一份“保证书”。我一时的糊涂,配合了邪恶,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没想到这种做法也是在破坏大法,作为一名大法弟子是绝对不应该做的,我非常痛恨自己,由于自己的执著被邪恶钻了空子,犯了对宇宙大法的罪。

    我声明在派出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在向世人讲清真相中加倍弥补我对大法的损失,要真正的从人中走出来,证实大法,揭露邪恶,向众生讲清真象,挽救众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30/2062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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