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魏秋莲、张红霞
以前学法不深,对法不坚定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6/125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