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佳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及损失,坚修大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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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6/125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