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苟光碧
在邪恶的迫害中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6/1253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