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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许金莲 2004年1月18日资料点被破坏,我和丈夫被邪恶非法扣押在看守所33天,4月丈夫被非法劳教2年。2006年3月25日释放我丈夫时,司法局和乡司法所等邪恶逼迫我按手印,不按就要把我扣押,不放我丈夫等。就这样我动了人心,放不下情,按了手印。我痛苦流泪3天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天起,我要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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