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裴玲

    我于2000年6月25日上北京天安门为法轮功上访,后被抓回来,送往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,后送往“洗脑班”,在“洗脑班”里,叫我们写保证书(“四不”),才肯放我们回家,我自己坚决不写,可我原来的丈夫硬担保我写了“四不”保证,我虽然没有签字,别人担保,但我也认为是不对的,现我严正声明,原来的丈夫担保所写的“四不保证”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1/30/20623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