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玉花
我在99年邪恶迫害大法时,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还把书和师父的法像都交了,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我现在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按师父安排的路走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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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7/1254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