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清云
在7.20法轮大法受邪党迫害后,我曾向单位做过“不修炼”的保证,现在我严正声明:过去所做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决心坚定的信师,信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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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7/1254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