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小梅、吴伟平
在劳教所强行高压下违心的在“三书”上写了自己的姓名,在没有正念的情况下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7/1254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