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之华
过去我所做过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事全部作废。跟大法走,弘扬大法,做好三件事,做大法的好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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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7/1254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