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全英
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以后要勇猛精進,认真做好师父告诉我们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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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7/1254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