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淑兰、江金
对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信师,行法,紧跟师父走正修炼路。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7/1254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