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霞
我在2005年12月份去戒毒所看望同修,当日值班警员问我是否炼法轮功时,我说“不炼”,它也没让我看。背叛了大法,对不起师父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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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8/125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