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跃红
我以前写了“保证”。声明:我以前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跟师父走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8/125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