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费爱云
在邪恶的迫害下,被迫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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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8/125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