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任久奇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声明作废。以后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走好以后的正法路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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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8/125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