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春华
以前在邪恶迫害下,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东西,以及亲属代写的“保证书”,一概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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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8/125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