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欧阳美珍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以及所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!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8/1254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