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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秋蓉

    99年7月20日,江××集团开始非法迫害大法,我成了上级单位及本单位看管重点和洗脑的对象。我坚决抵制,不配合邪恶,并于2001年夏天一直在外地漂泊。从此,单位停发了我的工资。在后来的几年,邪恶多次找到我的家人,要我写下书面“保证”,(即“悔过书、保证不再修炼的保证书”)我坚决予以抵制。单位也一直停发我的工资,4年来未发过一分钱。但邪恶一直没有放松对我的迫害,多次以恢复我的工资为名,利诱我的家人代替我写下“保证书”。2005年底,家人背着我写下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在此,严正声明:代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按照师尊的要求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9/1255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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