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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鹏影 我在2005年,第三次被非法劳教解教时,劳教所把我的家人找去,背着我叫我姐代写了“保证书”,保证我不進京。在此郑重声明:家人代我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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