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孟庆花
我1996年得法。在共产邪党的强压下,我写下了“永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。对大法犯了罪。现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及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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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9/125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