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彩凤
99年7.20以后,江××及恶党迫害法轮功,我违心的在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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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9/125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