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桂芝
我是93年得法的。曾说“我不炼了”,给大法带来了负面影响。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因此严正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去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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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9/125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