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玉梅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实修,勇猛精進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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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19/1255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