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茹瑞欣
在邪恶迫害下,我在公安局、检察院及看守所和所有邪恶场所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手印、文字、言行,一律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坚修大法心不动,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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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0/1255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