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茂连
我在99年7月20日以后,写过一次“检讨”。现在我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0/1255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