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花
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(包括指使家人给劳教所写表扬信)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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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0/1255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