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忠芹
由于在高压迫害下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谓签字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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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0/1255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