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占武、曹国玲
我们以前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0/1255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