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水云 我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,修心向善,身心发生极大的变化,受益无穷。 2005年6月初,我与同修去讲真相被恶人举报,被非法劳教一年半。在看守所和劳教所,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和家人在强化洗脑迫害下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2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