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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冯淑贤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份,区派出所把我们非法带走,叫我们写“保证书”才能回家,我说我不会写字,恶警叫我按手印,我违心的配合了邪恶,做了不应该做的事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4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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