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凤茹
我于1996年10月得法。1999年7月20日之后,邪恶强迫在大白布上签名。通过学法修炼,我悟到在白布上签字是违背大法的。现声明:我所签的违背大法的字统统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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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1/1255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