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凤芹
自己是98年得法。在99年7.20邪恶迫害开始时,做了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事,交了书。现在严正声明:自己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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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1/1255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