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在玉
99年7.20期间,在共产邪党的强迫下,我违心的写的“不再修炼法轮功的悔过书”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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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1/1255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