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丽娜、陈丽亚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支持法轮大法弥补过错。特此声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1/1255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