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学锦
以前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否定旧势力本身和旧势力的安排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1/1255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