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吾生
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期间,由于自己没坚信师父和大法,曾经烧过大法书,背叛师父,背叛大法。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决心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2/1255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