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在朝
我在邪党迫害法轮功开始,向当地派出所写了“永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。现在认识到这是错误的,特声明这一切作废。决心从新回到修炼的道路上来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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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4/22/125549.html